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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旭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万吨/年抗氧化剂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时间:2021/04/2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平顶山旭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抗氧化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gyIZCbYup4UyT2sUoQp5w

提取码:xu9k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阅方式。

单位名称:平顶山旭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旭辉  联系电话:17516611000

邮箱:liumax9000@163.com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神马大道与沙河二路交叉口南300米路东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厂界周边2.5km范围内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衔接

http://www.zgnlc.gov.cn/contents/11920/390814.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和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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