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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神马大道、沙河一路交叉口东侧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24/03/06

关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神马大道、沙河一路交叉口东侧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神马大道、沙河一路交叉口东侧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与2023年1221日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式如下:

一、用地位置

规划地块隶属于叶县贺渡口村西南侧,神马大道与沙河一路交叉口东北角,西邻神马大道,规划地块总面积4500.68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

用地划分为A-01一个地块090105)。

三、地块控制指标

A-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4500.68平方米

2、容积率: 不于0.9

3、建筑密度:不于30%

4、绿地率:不20%

5、建筑限高:不大于12

四、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建筑东退用地边界不小于3.5米,南退用地边界不小于3.5米,西退神马大道道路红线不小于15.0米,北退用地边界不小于3.5米。

五、建筑设计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2)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3)本图建筑控制线为建筑、设备与相邻边界的最小控制距离。用地设施需要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

《4)用地内须配建公厕一处,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5)本地块规划加油站为三级站。

(6)站区东、北、南侧应以防火实体围墙与四周隔离。

(7)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法律、法规。

(8)停车位配建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小于0.6个

公示日期:20243月1日-202441

详见附图:1、区位分析图,2、与土地利用现状图衔接图,3、用地规划图4道路系统规划图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6、控规图则

经办单位: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康俊杰

咨询电话:13700759685

备注: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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