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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与沙河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28         浏览次数:

关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与沙河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2025年07月25日,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与沙河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上审议并通过了该规划,现将规划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

规划范围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与沙河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东邻化工三路,南邻沙河二路,北邻河南万丰源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西邻平顶山尼龙城织造产业园和平顶山尼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90598.89㎡。

二、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A-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规划A-0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

三、地块控制指标

A-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85526.89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0.6;

3.建筑密度:不小于3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限高:60米。

A-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5072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80%

四、建筑退让距离

1.规划A-01地块东侧、西侧、北侧和南侧建筑后退用地边界最小距离为5米。(详见附图)

2、地下建筑物的最小退界距离不应小于6m,同时地下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应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面距离)的0.7倍;当周围有现状建筑时,退现状建筑不应小于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

五、交通出入口方位

规划A-0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东向和南向。

六、配建设施要求

1.规划A-01地块变配电设施、公共厕所、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点、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2.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停车位配建:规划A-01地块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0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3.0个/100㎡建筑面积;普通工业厂房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0.2个/100㎡建筑面积。机动车停车位应配建不少于20%的充电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应配建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

公示日期: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26日

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图则

经办单位: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康俊杰

咨询电话:13700759685

附加说明: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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