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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制定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出入管理制度(试行)》中第十一条“行人(两/三轮电动车)管理”规定:(1)企业员工:由所在企业收集并提供企业人员信息(公司名称、员工姓名、照片以及日常通行卡口等信息),报送园区管理公司录入人脸识别系统,通过自动识别(或办理通行证)出入园区。区内企业若因人事变动,须及时提供相关变更信息;(2)周边村民及施工人员:在园区工地务工人员由施工单位所在企业统一领取,并发放通行证,在园区内有耕种需求的村民由所在村委会统一领取,并发放通行证,两/三轮电动车凭证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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