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便企服务 > 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6065
信件名称: 停车场收费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10-14
信件内容: 9月13日凌晨1:00—上午8:00,反映人把车停在叶县龚店镇平煤神马尼龙产业园收取83元,9月14日凌晨1:30到上午11:00收费100元,现投诉停车费用过高,望相关单位协调解决,请核实后处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
回复时间: 2026-10-14
回复内容: 接到群众投诉,反映9月13日、14日在平煤神马尼龙产业园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偏高问题。我单位对照叶县发改委《关于对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叶发改收费〔2026〕4号)文件规定,对停车时长、收费金额逐一核实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费政策依据 依据叶发改收费〔2026〕4号批复文件,停车场空车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2小时内5元/半小时;2小时后7元/半小时;24小时封顶100元。重车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6元/半小时;1小时后8元/半小时;24小时封顶130元。 二、费用核算情况 9月13日01:00—08:00,停车时长7小时扣除30分钟免费时长,计费时长6.5小时。前2小时计费20元,超出2小时部分计费63元,合计应收83元,实际收取83元。 9月14日01:30—11:00,停车时长9.5小时扣除30分钟免费时长,计费时长9小时。按标准计算应收118元,执行24小时封顶政策,应收100元,实际收取100元。 两次收费金额均与空车计费结果一致,收费金额符合文件批复的收费标准。